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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集团荣获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第三方试点评价机构

时间:2019年05月17日
      2019年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第三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标准体系建设之年。根据2019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中“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的要求,中国标准化协会作为企业标准化工作系列国家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有效发挥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南》等五项国家标准在企业标准化工作中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现决定在全国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企业是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的主体,第三方评价机构和评价专家提供评价服务,中国标准化协会成立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方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
       (二) 中国标准化协会本着“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多元参与、自评为主、分工负责、规范有序”的原则,制定出台《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细则》,第三方评价机构及评价专家依据上述细则进行试点评价工作。证书由中国标协与评价机构联合颁发。
       (三)中国标准化协会统一组织评价专家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发证,建立“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服务平台”(www.gspchina.org.cn),提供第三方评价机构及评价专家注册信息,公开评价结果及抽查情况,实现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全流程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四)为确保评价工作质量,中国标准化协会指定方圆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标准化协会和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三家单位为第三方试点评价机构,上述试点评价机构应按照评价细则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
       (五)试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试点期内不收取评价费,企业只承担评价机构的专家劳务费、交通及食宿费用。
       (六)原试点期间证书未到期的标良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直接过渡转化为相同等级的标良企业,颁发新的标良证书,且有效期不得超过原确认证书的截止时间;如企业选择更高标良等级须按上述评价细则执行。
       (七)试点工作完成后,各试点评价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为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指导建议。

关于贯彻实施企业标准化工作五项国家标准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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